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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江苏煤炭地质局纪委关于 加强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6-01-03 17:03:02 作者: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全局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突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铁军,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加强新时代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是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各级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切实提升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三条 新时代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探索实践符合纪检干部自身特点的监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客观独立开展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找准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规律特点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以及反复发生的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立信立威。

第四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以监督履职为基础、规范用权为关键、防范风险为底线、惩治腐败为抓手,持续加大严管严治与自我净化力度。通过教育引导和精准监督,督促广大纪检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尽职尽责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始终以“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标准,以高质量的干部监督工作坚决捍卫纪检队伍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五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对干部自身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纪委全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要加强机构建设,人员编制与职能职责相匹配,及时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力量,确保监督责任不落空、监督范围不留白。坚持纪检干部优进优出,定期轮岗。

第六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监督的政治责任,将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局纪检机构要每半年对下级纪检机构干部自身监督工作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的,对其责任领导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连续发生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照制度化流程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强化问责震慑;发现存在失职渎职、隐瞒不报、纵容包庇等问题的,坚持“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坚决从严查处,以刚性约束维护纪检干部队伍纯洁性。

第七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综合运用监督调研、政治生态研判、专项抽查检查、巡察等方式,强化对纪检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不坚决、不认真,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做选择、摘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第八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聚焦纪检干部违纪违法背后的政治问题,坚决查处在政治立场、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离心离德,阻碍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问题,及时甄别、果断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清除利用纪检职权捞取政治资本的害群之马。加大对换届过程中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遵规守纪、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相关问题线索和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及时研判、从严查处。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加强对纪检干部执纪、履职用权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盯紧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案件管理、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审理处分以及巡察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坚决纠治滥用乱用或不用弃用纪检权力的行为。聚焦不担当、不作为和不精准、乱作为“两大风险”,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规避制度约束,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等行为,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办案、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

第十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坚持监督在前,以抓好“关键少数”为切入点,实现管住“绝大多数”。重点强化对各级纪检机构负责人的监督。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等多元方式,把日常监督做深做细,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各级纪检机构是纪检干部自我监督的专职专责部门,负责对纪检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要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排查、精准研判涉及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做到问题精准、核查精准、处置精准,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结合干部的一贯表现、群众口碑以及本单位的政治生态等因素,对无实质内容、反映严重失实或重复的线索,按照程序报批后,直接予以了结。在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上下功夫,严格把握谈话函询使用的标准、情形和节奏,对同一监督对象一年内谈话函询原则上不超过2次,避免因简单化、频繁化挫伤干部干事积极性。每年组织对纪检干部谈话函询情况开展抽查核查,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依规处理。

第十二条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二十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严重障碍的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纪检机构要重点研判、优先处置。要把纪检干部违规违纪处置线索、过问案件、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坚决清除蜕化变质、违规违纪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统筹干部监督执纪审查力量,对案情复杂、办案阻力大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联合查办、异地交办或者提级查办督办,确保案件查办有力有效。

第十三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足用好纪检干部违规违纪“活教材”,在系统内部每季度通报或公开曝一次典型案件,实现警示教育常态长效。有效利用廉洁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忏悔录、组织旁听庭审等阵地和载体,以案释德、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思想定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总结剖析,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提出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强化督促整改,针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纪检机构健全制度,形成规范纪检干部正确履职的长效机制。

第十四条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对属个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依规依纪处理,属思想认识问题的加强教育,属工作方式方法问题的及时提醒帮助,属推进改革和推动工作中失误错误及无意过失的减责免责、容错纠错。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纪检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处分的纪检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鼓励从“有错”到“有为”转变。纪检机构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人文关怀,注重关心干部心理健康,注意发现和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学榜样、赶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严格党员干部廉洁意见回复,配合组织部门当好“守门人”,对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量,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挡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从严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既考量干部廉洁方面的情况,又考量履职方面的一贯表现,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特别是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的好干部负责任地向组织部门推介,对因违规违纪不适合在纪检机构工作的,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同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该调离的坚决调离。

第十六条 各级纪检机构要教育引导纪检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决纠治不正之风,大力倡导新风正气,着力塑造纪检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突出政治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做到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纪法教育,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遵纪遵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努力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道、本领高强。主动走访离退、工会等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关注涉及纪检干部舆情信息,坚决纠治高高在上、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不良习气,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铁一般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十七条 加强纪检机构与党委组织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分析研判系统内纪检队伍政治生态和履职尽责情况,对各层级纪检干部全面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加强与信访、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督互动作用;加强与巡察机构沟通协作,抓好巡察发现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有关问题的整改处理。

第十八条 局纪委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分析掌握不同层级、岗位纪检干部的权力特点和风险点,对纪检干部被立案审查及相关处理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第十九条 纪检干部队伍作为“卫士的卫士”,要以最高标准、最严纪律、最实举措常态化推进自身教育管理。带头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带头深化作风建设,

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工作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行为,引导纪检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强化作风建设日常监督,将作风表现纳入纪检干部考核评价、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锤炼斗争本领,敢于善于斗争,用担当作为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带头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着力提高执行政策能力、执纪执法能力、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提升新时代纪检干部队伍自身监督工作整体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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