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可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符合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具备承担本证书附件所列服务能力
上级单位
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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