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窗
局参加国资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暨 “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检查汇报
发布日期:2018-10-30 17:23:28 作者:杨迎春
10月25日,我局参加总局向国资委调研组汇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平,党委委员、副局长、总法律顾问王海宁出席会议。我局局长、党委书记蔡卫明,总法律顾问张强参加了调研会。会上,蔡卫明作了专题讲话,张强代表江苏局就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
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平对我局就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江苏局作为总局的重要子企业,为总局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求我局以法治为保障,主动作为,持续发展,期待江苏局“再创辉煌”。
蔡卫明指出,近几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局经济健康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尤其是在将依法治企纳入改革发展四大战略之后,其作用发挥更加凸显,让我们尝到了依法治企的甜头。他强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的认识到曾经粗放管理未能依法合规办事带来的深刻教训,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把法治挺在前面,做到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治企永远在路上。他表示,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力度,推动全局各项法治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促进法治央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局法律事务部部长肖章大、副部长何建祥,法律事务处处长张莹,江苏局风控部主任杨迎春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