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党委统一安排,2024年5月31日至6月15日,总局党委第一专项巡视组对江苏煤炭地质局(中煤长江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局)党委进行了法律合规风险专项巡视。2024年7月19日,总局党委第一专项巡视组向江苏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江苏局党委认真落实总局党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支撑和强大动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江苏局党委以“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学习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整改监督专题培训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就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路径等开展学习研讨。党委书记主持学习并作主旨发言,强调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按时间节点将各项整改措施高质量完成到位。
(二)加强组织保障,压紧压实责任。江苏局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人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统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党委巡察办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协调、推进和实施。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统筹落实整改。江苏局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会、专项推进会,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情况汇报。部署召开监督协调小组整改专题会、专项问题整改协商会,细化整改责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抓好整改统筹,党委书记认真研究谋划,带头落实责任,严格审阅材料,提出具体措施,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范围的整改责任,相关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逐项落实任务。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局党委巡视反馈了2类13个问题(细分为3类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14个具体问题),2个问题在持续整改中。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关于局党委“加强法律合规研究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深化对国家“房住不炒”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对房地产行业影响的认识。
①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定》中有关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整主责主业,形成地质勘查及装备制造、地质环境与生态建设、地质工程及技术服务三大主业和“三培育三支撑”的工作路径。
②指导、督促长江基础公司党委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行业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对企业转型发展、结构调整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思路和措施。
(2)推动长江基础公司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发展、压降涉房业务。
①加强对长江基础公司的指导督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江基础公司治亏脱困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提出改革思路和落实措施,常态化开展指导督导,促进长江基础公司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型发展。
②推动长江基础公司调整产业结构。指导、督促和协助长江基础公司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向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公建、电网、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加快向生态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转型。谨慎承接涉房地产业务,除承接优质国央企地产项目及部分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类项目外,原则上不承接其他涉房地产项目。
③转型升级初见成效。涉及房地产业务明显降低,其他领域有效拓展。截止2024年9月末,2024年新承接项目中,基础设施类项目9个,金额9642万元,占比28.48%;厂矿企业类项目31个,金额11948万元,占比35.29%;仓储物流类项目4个,金额9591万元,占比28.32%;地灾评估类项目19个,金额110万元,占比0.32%;地产类项目5个,金额2567万元,占比7.6%。
(3)加强对部分子公司的监管力度,对山东南稀金石公司违规开展上下游交易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加强过程管控,推动合规建设。
①对山东南稀金石3名责任人进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分别作出组织处理和扣减薪酬处理。
②加强监督,对与原16家存在上下游交易的供应商(客户)开展的交易实行提级管理,经集团公司规划经营、资产财务、法律合规、招采等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禁止开展双向交易。
③坚决落实生产型企业定位,杜绝违规开展稀土贸易业务,坚持采购原材料—加工成品销售的经营模式。
④加快推进山东南稀金石公司控股权转让,2024年10月23日完成国资委产权登记,2024年10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
(4)对生物科技公司违规向民营股东开办企业大量采购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落实非主业压减。
①对生物科技公司原班子成员进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分别作出组织处理和扣减薪酬处理。
②坚决落实非主业压减,停止养殖业,落实江苏中煤长江智诚牧业公司、生物科技公司法人压减。已于2022年底完成养殖业清理,2023年12月完成公司注销。
(5)推进法治建设制度执行
①落实专题研究制度。针对“落实总局党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不到位,未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专题工作汇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所欠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上半年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和2023年以来法治合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部署召开年度法治工作会议。
②落实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总局《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党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全面听取法治合规建设情况,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6)推动总法律顾问职能进一步发挥
①完善相关制度。对“未将《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履职要求纳入‘三重一大’会议制度”问题,局党委2024年9月10日印发了《关于增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增加“总法律顾问应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经理层办公会等单位主要决策会议,对会议研究的涉及法律合规事项独立发表法律意见”条款。
②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集团公司“三会一层”严格落实总局《总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总经理(局长)办公会等经营决策会议,就涉及法律合规事项独立发表法律意见,规范会议记录。
2.关于局党委“加强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方面
(1)强化部分子企业合规风险意识,努力防止资产损失。
针对巡视反馈的“山东南稀金石公司与上海裕凌公司的采购协议未能按约定执行,给南稀金石公司造成损失风险”问题,局党委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加强指导督导,全面防范风险。
①指导和督促南稀金石公司回款工作。针对该风险事项,向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其中一被告人2套房产、1个车位,冻结被告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同时为增加债权追索措施,已对其中一被告人的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南稀金石公司于8月16日向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增加债权追索措施,已对其中一被告人的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已开庭审理。2025年1月8日,在梁山县法院主持下,南稀金石公司与相关被告达成执行和解,裕凌公司按照和解协议约定交付了第一批货物。
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集团公司先后对南稀金石采购业务开展2次全面检查,向南稀金石下发了《关于加强供应商和销售客户资信管理,严格控制合同履约及账款回收风险的通知》,督促南稀金石公司完善资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合同和业务合规管理,强化加强源头管控。南稀金石公司对供应商库进行了集中清理,修订了《供应商管理办法》《客户(供应商)评级授信制度》,对供应商和客户重新开展授信评级,谨慎开展授信。目前,除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外,生产原材料均采取市场化询价、货到付款方式采购。
③加强采购集中管理。南稀金石稀土采购计划报集团公司招采部审批后实施。全面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工作,落实业务部门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审计、纪检、合规等部门监督责任,严格采购、合同、资金审批管理。
④开展初步追责。针对违规采购问题,对3名责任人进行初步追责处理,并视风险处置情况作进一步追责问责。
⑤坚持举一反三。一是统筹监督职责,制定印发了《总部职能部门重点业务领域合规职责清单》,明确总部职能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宣传培训、贯彻执行的工作职责,加强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宣贯和执行情况的检查。二是开展综合检查,集团公司开展了招采、财务、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检查。三是防范合规风险,2024年5月份举办了一期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培训班,系统学习建设工程法律合规知识,增强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2)加强项目管理和监控,防范履约风险
①制定印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管理系统流程手册》。局和所属单位依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决策论证、投标审查,在投标审批、合同审查过程中,认真审核相关材料。
②加强重点项目、合同备案项目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坚持每月对项目全流程管控情况进行抽查。
③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加强项目资信调查和合同管理工作指导,落实“项目尽职调查和合同管理实务培训”计划。
④制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落实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方面责任。
(3)规范招标采购管理
①制定完善了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及重点任务清单,督导相关单位修订完善零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及实施要点,规范常用采购方式的过程资料及其标准化附件,修订了《采购标准化工作手册》。
②持续加强合规监督,推进采购问题督导及整改。督导三级单位总部加强对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控,建立采购协同机制,合同签订前置采购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压实各级管理职能职责。组织了对集团所属三级单位开展采购合规检查,对各单位采购制度建设及执行、采购流程管控及决策审批、采购过程管理、采购供应商库和评审专家库管理以及采购档案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
③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开展协同督导。落实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分采流程管控、供应商履约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排查管理上可能存在的短板漏洞,尤其是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2024年9月25日召开采购管理提升工作会,对采购专项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问题整改。
④推动全流程管理,持续提升采购效能。协同总部相关部门加强了经营、安全、招采等台账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协同督导,推进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招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4)加强印章管理的监督检查,执行印章管理制度
①开展全面检查。局党委办公室在对总部印章管理自查的基础上,2024年8月,对局属单位印章管理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排查问题,督促整改。
②开展“一对一”辅导。针对新提级管理单位以及存在的用印登记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的单位,开展“一对一”辅导,促进规范管理,确保印章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推进纪委监督责任“严紧实”方面
(1)落实局党委《监督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关于完善大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完善会议程序。
①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除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外,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开展大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工作调研,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党支部纪检委员、项目派驻纪检员工作机制,推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和工作机制完善。
②认真落实局党委《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坚持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和监督委员会会议制度,8月20日召开监督协调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8月23日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通报、研究、部署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好部门职能监督的源头基础作用。
③规范会议程序,完善会议记录。印发会议通知,明确专人会议记录。
(2)推动落实局属单位重点监督事项
针对反馈的“局纪委向所属单位下发《落实重点事项监督工作的通知》,但没有落实推进的结果”问题,强化闭环管理。
①持续落实“3331”纪检工作思路,2024年8月20日召开监督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所属单位重点事项监督清单,下发所属各单位,并安排在年度工作总结、纪委书记述职内容中,报告重点监督事项落实推动情况。
②局纪检机构协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重点事项监督,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重点监督事项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追责力度,强化项目管理、招标采购、印章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
①落实纪委书记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围绕项目承接、分包、施工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六大环节强化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推动精细管理。
②深化“送纪律下基层”活动,在前期集中宣讲的基础上,深入项目部开展纪律宣讲,并持续推进实施。
③结合工作检查,推动大监督体系向项目延伸,完善一线派驻监督机制,拓展项目一线监督效能。
④督促推动业务部门监督责任,梳理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协同招采、办公室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招采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印章管理检查。
(4)跟进督办移交的问题线索
①针对巡察发现勘研院个别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为夯实勘研院党委整改责任,督促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决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勘研院党委。
②局纪委向勘研院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问题线索涉及相关纪律规矩,要求勘研院党委以案为鉴、以案说纪、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③局纪检部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包括处置工作程序、文字材料审核把关、统一班子意见、处分意见等。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关于推动恒大项目应收账款回收方面
(1)加强指导督导。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长江基础公司治亏脱困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副局长牵头的督导组,常态化对长江基础公司指导督导,推动账款回收和风险化解。
(2)及时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债权清收情况汇报,加强计划落实情况督导;密切关注外部形势,及时研究、动态调整处置策略;按周调度恒大债权清理情况。
(3)长江基础公司成立了恒大债权清理专班,制定了恒大债权清收工作计划,明确2024年度清收目标,并对该目标进行任务分解,严格落实奖惩,将清收成效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契约化考核挂钩。
(4)对恒大债权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监测、细化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约定督促已签清偿协议的履行;二是针对有第三方接盘或有潜在接盘意向单位,暂未签订清偿协议或复工协议的项目,主动对接项目公司或接盘方,尽早与之签订清偿协议,提升项目及时确权和债权保障;三是紧盯有剩余资产的项目,针对目前有土地未开发、有房产待销售,或有其他资产的项目公司,深入查找财产线索提交法院,积极协调地方法院和恒大项目政府专班,推动谈判、诉讼和执行,扩大债权清收成果;四是针对暂无处置方案的项目,全面提起诉讼,做好债权确认及恒大项目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准备;五是积极寻找潜在受让方,加速处置盘活恒大抵入资产。
2.关于做好“长江基础公司资质风险和财务风险”防范方面
(1)持续加大恒大债权清收力度,通过签订偿债协议、司法判决等提高债权回收保障,减少恒大项目资产减值计提。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当期经营质量,通过非恒大项目盈利弥补恒大项目资产减值计提,增加净资产。
(3)争取通过债转投方式,增加长江基础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江苏局党委将一以贯之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保持巡视整改的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将巡视整改的外在推力转化为自身的内在动力,自找差距、自我加压,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化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强化央企责任、保障能源安全、防范化解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担当作为,推动巡视整改见真章、出实效。
(二)持续做好统筹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将巩固整改成效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发展机制,与梳理问题、以往巡视中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既注重补短板、强弱项,又注重固本培源、巩固深化,既注重动真碰硬、去除沉疴,又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统筹联动,系统整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把握和分析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成效不明显不收兵,严格把关审核整改销号,杜绝“过关”心态,对总局党委新部署和有关专项治理等工作要求,及时纳入深化整改。
(三)持续坚持督导推动,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作用,将监督体系运用到巡视整改中,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把整改落实作为做到“两个责任”的重要检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加强整改工作监督,健全巡视整改监督台账,跟踪监督、严明纪律,推动落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四)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在落实“当下改”治标举措基础上,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反思总结,持续完善“长久立”的治本机制,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江苏局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5-85666522;
邮政信箱: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5号,江苏煤炭地质局党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办);
电子邮箱:229921798@qq.com。
江苏煤炭地质局(中煤长江地质集团)党委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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